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

新•第三者

昨天跟朋友閒聊才發現我觀念真的很時尚ㄋㄟ(呃...)

她縮如果她ㄤ敢給她偷吃~就要把他的陽具給喀喳
自己用不到也不要給別人用...呴伊細!

以前的我也是這麼想的~但今罵謀港啊喔!

現在的人偷吃已經不是單純逢場作戲
都是認真的在發展真心想組織家庭的來著

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...元配也逃不掉這命運~~~~(登愣)

要是我此生有機會被批腿
我希望我可以是個成人之美又大器的下堂妻

但人這麼好是要幹嘛蛤蛤蛤?(戳自己太陽穴)

2 則留言:

鄉下婆子 提到...

我應該也會忍氣吞聲ㄉ默默離開吧~拖的越久越傷身啊~~~

公主袖 提到...

沒錯沒錯
越是硬要爭奪越是沒面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