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

最沒意義的事

我一直不想承認
跟"前男友"做朋友是一件很沒意義的事情

沒錯!曾經最熟悉最親密的人到頭來形同陌路
實在讓人唏噓(尤其是沒有第三者介入人還算不錯的那種)

我畢生最努力的就是維持人際關係上的和平了吧!
當然花在ex們上的力氣又比朋友和家人多很多很多(畢竟是最熟悉的陌生人...)

今天往我的MSN list上瀏覽了一下
我發現就算當初很努力的"交了幾個前朋友"
但是也僅止於偶爾打屁或是被拿來當嘴砲對象(當他們身邊沒伴時或是嘴癢時...)
想想還真沒意義

相愛過的兩個人分開了
果然是好不到哪去的~畢竟我們是血肉之驅
不是什麼戲子在那演90210(雖然住很近)

所以我在想~以後是不是分手了就斷絕關係
老死不相往來算了?

我現在非常想改掉我這"愛交朋友怕樹立敵人"的強迫症
因為交這種朋友實在是非常吃力不討好
尤其是狼攏洗挖台耶!
誰叫我那麼容易把"分手"說出口捏?(好我承認我嘴快又任性)

這輩子要反省和學習的事情還真他媽的多
救人喔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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