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的定義...可能我非常old school
牽手以上就是交往(弱)
曖昧大抵就是打打電話聊聊天耍耍甜蜜~
或是一些友達以上;戀人未滿的小舉動
也許時代變了
現在的曖昧range有夠寬廣
大概在於有沒有放進去甚至放進去沒射出來都不算在一起
如果不是圖個many nights stand~根本就是沒有很喜歡對方或是單方戀嘛!
我還是很懷念小時候搞曖昧的時光
就算只是想到那個人都會甜孜孜笑咪咪不知道在沖殺小的爽
這比肉體上的刺激還要打從心裡開心的多了
如果現在這種可以放進去的曖昧很流行~那真的可以多搞幾個試用看看!
以免"真的"在一起時才來後悔想退貨又不好意思嗨恩嗨?!
2 則留言:
看來我也old school嘍...N年前第一次聽到friends with benefits 我還傻乎乎弄不懂...現在的年輕人哪! 我身旁有朋友很會玩也搞曖昧, 也多虧她們我才能安全地vicariously體驗人生的瘋狂啊!
我不太喜歡跟不上時代的感覺但是又真的跟不到~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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